「雞婆」商標有何不良影響? By 勤業商標2020-04-14In Uncategorized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案情 台灣某公司以"雞婆KIPO"商標指定於第42類餐廳等服務項目申請註冊,經大陸商標局審查後,駁回申請。該案駁回主要理由為:「對於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文字、圖形、是不准作為商標註冊和使用的。"雞婆"是社會上廣泛使用的貶義詞,指社會上不務正業,以賣淫為業的妓女,是精神垃圾和文化垃圾,不能作為商標註冊和使用。」評析: 在大陸商標申請註冊審查案例中,常見引用"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的條款予以駁回,可謂是"帝王條款"。但是何謂"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何者又是"不良影響",在掌握上確實不易。 在案例中,曾以"八一"二字是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紀念日,以此作為商標使用在鞋品上,廣泛地用於商業活動中缺乏嚴肅性,易產生不良影響,而不准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大餓霸"商標是"大惡霸"的諧音,是舊社會依靠封建勢力獨霸一方、欺壓群眾的壞人,用其作為商標易產生不良影響,不予註冊。 "醉漢"商標,申請在啤酒商品上,雖然"醉漢"本身是中性詞,並無貶義,但是,中國是有著悠久文化傳統的社會主義國家,尤其是在倡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今天,以其作商標易產生不良影響,產生負面效應。 大陸對於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在內部審查時並沒有具體規範的審查標準,依個案具體情形加以判斷。認為凡是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觀念的,均屬本條款禁用範圍。具體包括:在政治上具有不良影響的;以大陸各黨派、社會團體、政府機構的名稱、簡稱及標誌作為商標易在社會產生不良影響的;以各國貨幣的圖形及名稱作商標有損其尊嚴的;以宗教派別的名稱、偶像作商標,有傷宗教感情,易產生不良影響的;有害社會道德風尚的;侵犯他人姓名、肖像、版權、外觀設計等民事權利的;在特定商品上,有使公眾誤認商品的產地、質量、原料等特徵的;抄襲他人具有獨創性的商標,或將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申請註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 大陸曾以台灣金酒公司所申請商標圖樣中有"823",認為「823」是兩岸金門大戰中,台灣所宣揚的勝利日,所以具有其他不良影響,而撤銷該已註冊之商標。 商標法 Facebook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