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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廣告法「極限用語」的禁區

海基會經貿月刊,2019年11月12日文/賴文平博士(海基會台商財經法律顧問)、賴苡安律師合著刊登於海基會兩岸經貿網 一、 前言   台商近來因產品包裝、文宣、官網、微信或宣傳冊上使用了大陸「廣告法」中某些禁用字眼來標榜商品,例如「第一」、「頂級」、「極品」等等而遭到鉅額罰款。然而,對於哪些文字屬於「極限用語」禁用詞,又是否該用語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解、是否涉有大陸相關法規禁止使用之規範及其適法性,皆有所爭議。本文主要就「廣告法」中各爭點進行說明,提醒台商必須檢視相關商業廣告活動,小心謹慎,以免觸法。 二、名詞解釋:「極限用語」釋義   何謂「極限用語」...

商標法制之建構~從歷次商標法修正觀察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改制20年專刊2019年10月文/賴文平博士(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專家顧問)*「慶祝智慧局20週年特刊」電子書(節錄) 摘要:   商標法自民國19年制定至105年,共歷經14次修正,每次修正都有其時代背景及任務需求,逐步建構現行的商標法制;本文從商標使用、商標識別性、聲明不專用制度、混淆誤認之虞、著名商標的保護、防止搶註、註冊後異議制度條款等現行商標法制核心問題,論述如何在歷次修法中逐步建構下來。   關鍵詞:商標法修正、商標使用、商標識別性、聲明不專用制度、混淆誤認之虞、著名商標的保護、防止搶註、註冊後異議制度。 壹、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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