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勤业商标 赖文平首席顾问
案情
台湾某公司以“鸡婆KIPO"商标指定于第42類餐館等服务项目申请注册,经大陸商标局审查后,驳回申请。该案驳回主要理由为:「对于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文字、图形、是不准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的。“鸡婆"是社会上广泛使用的贬义词,指社会上不务正业,以卖淫为业的妓女,是精神垃圾和文化垃圾,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和使用。」
评析:
在大陸商标申请注册审查案例中,常見引用“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的条款予以驳回,可谓是“帝王条款"。但是何谓“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何者又是“不良影响",在掌握上确实不易。
在案例中,曾以“八一"兩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以此作为商标使用在鞋品上,广泛地用于商业活动中缺乏严肃性,易产生不良影响,而不准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大饿霸"商标是“大惡霸"的谐音,是旧社会依靠封建势力独霸一方、欺压群众的坏人,用其作为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不予注册。 “醉汉"商标,申请在啤酒商品上,虽然“醉汉"本身是中性词,并无贬义,但是,中国是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在倡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今天,以其作商标易产生不良影响,产生负效应。
大陸对于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在内部审查时并没有具体规范的审查标准,依个案具体情形加以判断。认为凡是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具体包括:在政治上具有不良影响的;以大陸各党派、社会团体、政府机构的名称、简称及标志作为商标易在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以各国货币的图形及名称作商标有损其尊严的;以宗教派别的名称、偶像作商标,有伤宗教感情,易产生不良影响的;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侵犯他人姓名、肖像、版权、外观设计等民事权利的;在特定商品上,有使公众误认商品的产地、质量、原料等特点的;抄袭他人具有独创性的商标,或将他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申请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
大陸曾以台湾金酒公司所申请商标图样中有“823",认为「823」是兩岸金门大战中,台湾所宣扬的胜利日,所以具有其他不良影响,而撤销该已注册之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