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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專利 v. 元宇宙智財權

作者: 陳家駿、許正乾、 賴苡安、工研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 新書發佈:最新著作《AI專利 v. 元宇宙智財權》現已由元照出版正式發行!關於本書在這本書中,賴苡安律師與陳家駿律師、許正乾技術長以及工研院技術移轉與法律中心的團隊,共同深入探討生成式AI專利與元宇宙中的智慧財產權。合作者努力將複雜的技術和法律概念轉化為易於理解的內容,讓廣大的讀者都能獲得啟發。以下是本書的一些亮點:-生成式AI與元宇宙技術的最新發展 🌐 探討生成式AI如何與元宇宙相結合,突出其技術進步及挑戰。-區塊鏈、智能合約與NFT的深度見解 🔗  深入了解區塊鏈機制、智能合約的角色,以及NFT在虛擬世界中的影響。– 全球專利趨勢 ...

探討元宇宙中的商標策略(陳家駿、賴苡安)

 探討元宇宙中的商標策略 儘管元宇宙不像之前那樣流行,但它仍然是企業必須了解的重要領域,尤其是在商標註冊和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在我們最新的文章中,我與陳家駿共同探討了元宇宙中的法律挑戰和商標佈局策略。主要內容包括: 法律挑戰:傳統商標法如何適應虛擬環境。 品牌策略:介紹Lancôme、Louis Vuitton和L’Oréal等大品牌在元宇宙中的佈局經驗。 尼斯分類:國際分類系統需要更新以涵蓋虛擬商品和服務。 防禦策略:綜合商標註冊以防止侵權的重要性。 NFT考量:應對NFT在商標保護中帶來的獨特挑戰。 國際指南:來自USPTO和EUIPO關於虛擬商品和NFT的商標申請的最新指南。 未來影響:為元宇宙中的新行銷、商業和法律問題做好準備。加入我們,探索企業如何在這個快速變化的數位時代有效管理其商標和智慧財產權。閱讀完整文章 這裡.#元宇宙 #商標 #智慧財產權 #數位商務...

從「德昌」商標不准註冊案,談大陸如何處理地名商標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 案情一:  四川省商標事務所對台灣某公司初步審定並公告的「德昌」商標提出了異議。  四川省商標事務所認為,被異議商標「德昌」是四川省轄區內的一行政區縣名,與<商標法>第八條第二款(修正前)相違背,故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被異議人稱「德昌」是本企業名稱,同時也是商標名稱,而且使用多年;「德昌」雖然是縣名,但並不是公眾所知曉,一般消費者看到該商標根本不會聯想到「德昌縣」,故不會引起消費者誤認。  大陸商標局審理結果認為,<商標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地名具有其他含義的除外。「德昌」是四川省轄區內的一縣名,不具有其他含義,故不得作為商標申請註冊,因此,異議人所提異議成立,根據<商標法>第十九條(修正前)規定,經初步審定的第710016號「德昌」商標不予核准註冊。...

與大陸智慧財產權有關的主要網站有哪些?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一、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   該網站主要是由大陸國家保護知識產權工作組負責,介紹中國大陸各部委、知識產權管理機關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工作情況及成就,並設有舉報投訴服務中心。該舉報投訴服務中心對接受舉報投訴進行初步審查,符合條件的轉給相關機關。並在網內列有全國 50 各地區保護知識產權投訴中心的聯絡。二、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列為國務院的直屬機關,主要負責專利業務,制定大陸知識產權戰略。網站對中國大陸專利申請、PCT...

大陸如何實施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  大陸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公佈於 2003 年 11 月 26 日,並自 2004 年7 月 1 日起施行。該法所稱的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對與進出口貨物有關並受大陸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專利權實施的保護。因此,相關權利人如要請求海關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都必需向海關提出申請,獲取保護措施,而其保護措施是權利人必須依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7 條之規定,將其智慧財產權向海關總署申請備案,申請備案的應提交下列資料:(一)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稱或者姓名、註冊地或者國籍等;(二)知識產權的名稱、內容及其相關資訊;(三)知識產權許可行使狀況;(四)知識產權權利人合法行使知識產權的貨物的名稱、產地、...

在展覽會場中如發現有仿冒應如何處理?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  智慧財產仿冒的發現,一般都是在商場或網路,但由於中國大陸利用各種交易會以促成商機,因此在展覽會展期中經常發生智慧財產權仿冒的糾紛。在展會期間一發生糾紛通常具有時效性,不當場解決無法為有效之救濟,因此中國大陸商務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版權局、國家知識產權局2006 年1 月10...

何謂假冒專利罪?其定罪標準如何?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一、假冒專利罪  大陸專利法第60 條規定,專利侵權行為是指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有效專利的行為,包括未經專利權人的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使用其專利方法,或者製造、銷售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行為。而刑法第216 條僅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以刑事責任,換言之,刑法第216 條所規定的假冒他人專利罪僅指,在非專利產品或者方法上表明專利權人的專利號或者專利標記,使公眾誤認為是他人的專利產品或專利方法的行為。二、定罪標準  假冒他人專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 216...

何謂假冒註冊商標罪?其定罪標準為何?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一、假冒註冊商標罪  對智慧財產權的司法保護,可分為民事保護及刑事保護兩大類,當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也觸犯了刑罰,依法接受刑法相關制裁時,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因此,構成智慧財產權侵犯行為時,不一定同時構成刑事責任,但是,一行為構成侵犯智慧財產權罪時,一定同時構成侵權行為,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大陸商標法第 52 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為侵犯商標專用權:(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再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二)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三)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四)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除商標法規定的以外,另外在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0...

處理仿冒有所謂的行政及司法雙軌制,其內容為何?

文/勤業商標 賴文平首席顧問  大陸對智慧財產保護的途徑主要是司法的保護及行政保護二種方式,也就是司法與行政保護的雙軌制。所謂司法的保護,即權利人認為權利遭受侵害時可依大陸的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向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依法要求保護或立案。例如大陸刑事訴訟法第3 條:「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審理。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利」。權利人也可以要求法院進行財產保全及證據保全,至於行政保護主要是指行政機關依其行政職能,對違法行為進行行政手段的處理。  商標侵權的行政查處,依商標法第53 條規定「商標註冊人或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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