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勤业商标 赖文平首席顾问 大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公布于 2003 年 11 月 26 日,并自 2004 年7 月 1 日起施行。该法所称的智慧财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大陆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因此,相关权利人如要请求海关实施智慧财产权保护,都必需向海关提出申请,获取保护措施,而其保护措施是权利人必须依智慧财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7 条之规定,将其智慧财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资讯;(三)知识产权许可行使狀况;(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